入驻流程
入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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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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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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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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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费标准
2016年开放平台招商方向
1. 品牌
国际国内品牌及商家自由品牌等
开放平台将一如既往的最大程度地维护卖家的品牌利益,尊重品牌传统和内涵,欢迎优质品牌旗
舰店入驻,请参见《2014年开放平台重点招募品牌》。
2. 货品
能够满足用户群体优质、有特色的货品。
根据类目结构细分的货品配置。类目规划详见《2014年开放平台类目一览表》。
3. 垂直电商
开放平台欢迎垂直类电商入驻。开放平台愿意和专业的垂直电商企业分享其优质用户群体,并且欢迎垂直电商为用户提供该领域专业的货品及服务。
4. 网点公司
【优递爱·中国】欢迎实力网点公司入驻,为用户提供优质、有特色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除虚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酒店、票务、充值、彩票)外的平台开放平台所有卖家。
第一章 入驻
1.1 平台开放平台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平台开放平台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1.2 平台开放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卖家申请。
1.3 平台开放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卖家提供其他资质。
1.4 平台开放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1.5 卖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1.5.1 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卖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平台开放平台将不再与卖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平台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卖家签署的相关 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1.5.2 卖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1.5.3 平台开放平台关于卖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卖家如变更1.5.2项所列信息,应提前十日书面告知平台;如未提前告知平台,平台将根据平台开放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1.6 平台开放平台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卖家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亦暂时不接受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的入驻申请。
1.7 平台开放平台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卖家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TM状态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第二章 平台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2.1 旗舰店,卖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平台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排他性、不可撤销性),入驻平台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2.1.1 旗舰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入驻平台开放平台的卖家旗舰店,(自有品牌是指商标权利归卖家所有,自有品牌的子品牌可以放入旗舰店,主、子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经营已获得明确排他性授权的一个品牌商品入驻平台开放平台的卖家旗舰店;
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商标权人开设的旗舰店;
2.1.2 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平台开放平台旗舰店排他性授权文件的被授权企业。
2.2 专卖店,卖家持他人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授权文件在平台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2.2.1 专卖店类型:经营一个或多个授权品牌商品(多个授权品牌的商标权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但未获得旗舰店排他授权入驻平台开放平台的卖家专卖店;
2.2.2 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应有地域限制。
2.3 专营店,经营平台开放平台相同一级经营类目下两个及以上他人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的店铺。
2.3.1 专营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相同一级类目下经营两个及以上他人品牌商品入驻平台开放平台的卖家专营店;
相同一级类目下既经营他人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入驻平台开放平台的卖家专营店。
2.4 各类型店铺命名详细说明,请见《平台开放平台卖家店铺命名规则》。
第三章 平台申请入驻资质标准
3.1 平台开放平台申请入驻资质标准详见《平台开放平台招商资质标准细则》。
第四章 开店入驻限制
4.1 品牌入驻限制:
4.1.1 与平台平台已有的自有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称的品牌;
4.1.2 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4.1.3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4.1.4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4.2 经营类目限制,卖家开店所经营的类目应当符合平台开放平台的相关标准,详细请参考《平台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
4.3同一主体入驻的店铺限制:
4.3.1 单个店铺只可对应一种经营模式。各经营模式内容请参考与卖家签署的对应合同;
4.3.2 同一主体开设若干店铺的,经营模式总计不得超过两种,且须在开展第二种经营模式时提前10日向平台进行书面申请;
4.3.3 商品重合度:要求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4.3.2项下经过平台审批的店铺不受此项约束。
4.4 同一主体重新入驻平台开放平台限制:
4.4.1 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平台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4.4.2 若卖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则自最后一次完成退出之日起12个月内限制入驻。
4.5 续签限制:须在每年3月1日18时之前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每年3月20日18时之前完成平台使用费的缴纳,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资费及资料未补足,平台将在每年3月31日24时终止店铺服务并下架商品。
第五章 平台开放平台保证金/平台使用费/费率标准
5.1 保证金:卖家向平台缴纳的用以保证店铺规范运营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当卖家发生违约、违规行为时,平台可以依照与卖家签署的协议中相关约定及平台开放平台规则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买家的赔偿。
5.1.1 保证金的补足、退还、扣除等依据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平台开放平台规则约定办理;
5.1.2 平台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保证金标准详见《平台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
5.2 平台使用费:卖家依照与平台签署的相关协议使用平台开放平台各项服务时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平台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平台使用费标准详见《平台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续签卖家的续展服务期间对应平台使用费须在每年3月20日18时前一次性缴纳;新签卖家须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相应服务期间的平台使用费。
5.2.1 平台使用费结算:
5.2.1.1卖家主动要求停止店铺服务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
5.2.1.2卖家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
5.2.1.3每个店铺的平台使用费依据相应的服务期计算并缴纳。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日至15日(含)间的,开通当月按一个月收取平台使用费,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6日(含)至月底最后一日间的,开通当月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5.2.1.4拥有独立店铺ID的为一个店铺,若卖家根据经营情况须开通多个店铺的,须按照店铺数量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5.3 费率:卖家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按比例(该比例在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称为“技术服务费费率”或“毛利保证率”)向平台缴纳的费用。平台开放平台各经营模式各经营类目对应的费率标准详见《平台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
第六章 店铺服务期
6.1 卖家每个店铺的第一个服务期自服务开通之日起至最先到达的3月31日止,第二个服务期自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第三个、第四个……服务期以此类推,以一年为周期,除非店铺或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提前终止。
6.2 卖家每个店铺的服务开通之日以平台通知或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6.3 卖家应在店铺每个服务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展的申请,缴纳续展服务期的平台使用费和提交其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并经平台审核。
6.4 卖家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平台审核的,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平台开放平台将不再向卖家提供该店铺的任何服务。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5日
生效日期:2016年06月01日
优递爱开放平台招商基础资质标准
一、基础资质标准:
店铺类型 |
旗舰店 |
专卖店 |
专营店 |
开店企业资质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根据2014年10月1日生效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根据2014年10月1日生效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根据2014年10月1日生效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更换“三证合一”证照,税务登记证上要有国税章和地税章,无地税需提供地区停止地税证明); |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更换“三证合一”证照,税务登记证上要有国税章和地税章,无地税需提供地区停止地税证明); |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更换“三证合一”证照,税务登记证上要有国税章和地税章,无地税需提供地区停止地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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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家电”类目商家必须提供,其他模式尽量提供。)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家电”类目商家必须提供,其他模式尽量提供。)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家电”类目商家必须提供,其他模式尽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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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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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有中国人民银行盖章,法人代表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请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有中国人民银行盖章,法人代表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请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有中国人民银行盖章,法人代表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请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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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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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质检报告复印件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需提供近一年内送检的质检报告,或相对应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需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专用章、第三方质检机构(具有CNAS及CMA/CMAF认证)也可以;商家每款产品均可以出具质检报告,每个品牌、每个一级类目,均需提交一份质检报告。特殊类目需要单独提供质检报告,详见各类目特殊资质要求。 |
7、质检报告复印件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需提供近一年内送检的质检报告,或相对应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需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专用章、第三方质检机构(具有CNAS及CMA/CMAF认证)也可以;商家每款产品均可以出具质检报告,每个品牌、每个一级类目,均需提交一份质检报告。特殊类目需要单独提供质检报告,详见各类目特殊资质要求。 |
7、质检报告复印件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需提供近一年内送检的质检报告,或相对应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需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专用章、第三方质检机构(具有CNAS及CMA/CMAF认证)也可以;商家每款产品均可以出具质检报告,每个品牌、每个一级类目,均需提交一份质检报告。特殊类目需要单独提供质检报告,详见各类目特殊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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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资质 |
8、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
8、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
8、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
* 若由权利人授权开设旗舰店,需提供在优递爱开设旗舰店的独占授权书。如果商标权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
* 由商标权利人到入驻卖家销售其品牌商品的依次授权(授权链必须完整有效,不得有地域限制),若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
* 由商标权利人到入驻卖家销售其品牌商品的依次授权(授权链必须完整有效,不得有地域限制),若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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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经营出售多个自有品牌的旗舰店,需提供品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 |
* 若经营出售多个品牌的专卖店,需提供品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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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申请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服务类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店铺内经营的品牌资质要求同专营店品牌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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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为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要求,卖家有义务对其在优递爱平台销售的每款商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优递爱平台发布的各品类商品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且不仅限于商品法律法规符合性,商品安全性,商品功能材质与描述符合性,商品标识标示,商品外观,商品包装等),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售后三包服务。优递爱会根据市场反馈进行不定期商品质量抽检,或要求卖家对优递爱指定商品提供进货凭证,出厂检验报告或者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二、优递爱开放平台招商行业资质标准
服饰鞋帽 个护化妆 营养保健
食品饮料 运动户外 母婴/玩具/乐器
手机数码 汽车用品 电脑办公
数码 宠物生活
1、本标准于2016年5月25日修订发布,于2016年6月1日生效。
2、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经营大类:服饰鞋帽
类目:女装/男装/内衣/童装
招商说明:
“男装”类目,丹杰仕、幸福时光、古仕卡特、Gurun Vani品牌专营店/专卖店暂不招商。
“内衣”类目,纤慕专营店/专卖店暂不招商。
申请开店公司及品牌要求:
1、如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2、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须高于50万元人民币(包括50万元人民币)。
3、开店公司依法成立两年及以上(前台公示的《2016年优递爱开放平台重点招募品牌》中的设计师品牌及潮品牌不要求公司成立时间)。
4、专卖店/专营店须提供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的完整授权链条,同时链条级数要求不得超过3级(品牌商体系内之间授权可视为同一层级)。
资质材料要求:
一、若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如报关单中商品的商标名称可在商标局官网(http://sbj.saic.gov.cn/sbcx/ )上查询到该类别商品的注册信息,则还须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或者商标受理通知书、完整授权证明;如查不到,则仅须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二、以下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成品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普通男女装/文胸/内裤/塑身衣/孕妇装/ 男女袜: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2、童装/三岁以下婴幼儿服装类: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耐湿摩擦色牢度、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附件抗拉强力、附件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绳带
要求;
3、家居服/保暖内衣: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水洗尺寸变化率、保温率;
4、羽绒服装: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全项、含绒量(绒子含量)、充绒量、绒类鉴别、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5、皮衣皮草:材质鉴定、摩擦色牢度(干/湿)、皮革撕裂力(仅皮革)、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6、普通针织衫: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水洗尺寸变化率、起毛起球;
7、羊毛衫/羊绒衫: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松弛尺寸变化率、起毛起球。
注:
1)GB18401全项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只考核婴幼儿产品)、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2)有填充物的产品(除羽绒)需加检“原料要求”;
3)绒类鉴别,主要指“白鸭绒/灰鸭绒/白鹅绒/灰鹅绒”种类鉴定;
4)保温率只检测保暖内衣类;
5)童装/三岁以下婴幼儿服装类的耐湿摩擦色牢度、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附件抗拉强力、附件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绳带要求项目应符合GB31701-2015标准中要求。
6)请各商家自行做好吊牌、水洗标等产品标识标志的检查工作,使之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优递爱品控会根据市场反馈进行不定期抽检。
类目:运动服/运动包/运动配件
申请开店公司及品牌要求:
1.如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2. 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须高于50万元人民币(包括50万元人民币)。
3. 开店公司依法成立两年及以上。
4. 专卖店/专营店须提供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的完整授权链条,同时链条级数要求不得超过3级(品牌商体系内之间授权可视为同一层级)。
资质材料要求:
一、若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如报关单中商品的商标名称可在商标局官网(http://sbj.saic.gov.cn/sbcx/ )上查询到该类别商品的注册信息,则还须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或者商标受理通知书、完整授权证明;如查不到,则仅须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二、以下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成品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运动服: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注:
1)GB18401全项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只考核婴幼儿产品)、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2)有填充物的产品(除羽绒)需加检“原料要求”,真皮类鞋服以及配件需加检“材质鉴定”
3)请各商家自行做好吊牌、水洗标等产品标识标志的检查工作,使之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优递爱品控会根据市场反馈进行不定期抽检。
4)有害物质限量包括游离pH值、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重金属含量、六价铬等,具体项目请根据送检鞋类所适用的执行标准进行检测。
2、运动包:规格、外观质量、标识标志、物理机械性能。
注:
1)皮革/皮草类箱包需加检材质鉴定、甲醛和偶氮染料,拉杆箱软箱、背提包的外观质量需包含材质鉴别;
2)物理机械性能具体项目请根据送检产品适用的执行标准进行检测。
a、拉杆箱:硬箱物理机械性能必检项包含拉杆抗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硬箱箱体耐静压性能、硬箱箱面耐落球冲击性能、拉链平拉强力、箱铝口表面硬度、箱锁、五金配件耐腐蚀性;
软箱物理机械性能必检项包含拉杆抗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拉链平拉强力、缝合强度、箱铝口表面硬度、箱(包)锁、五金配件耐腐蚀性、摩擦色牢度(干)、摩擦色牢度(湿);
b、背提包:物理机械性能中必检项包含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五金配件耐腐蚀性、摩擦色牢度(干)、摩擦色牢度(湿);
c、票夹:物理机械性能中必检项包含配件质量、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干)、摩擦色牢度(湿);
3)请各商家自行做好吊牌、水洗标等产品标识标志的检查工作,使之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优递爱品控会根据市场反馈进行不定期抽检。
类目:女鞋/男鞋/童鞋/运动鞋
招商说明:
“男鞋”类目,花花公子(PLAY BOY)品牌专营店/专卖店暂不招商,木林森品牌暂不招商。
“女鞋”类目,莫蕾蔻蕾,盾狐,古奇天伦,百年纪念品牌专营店/专卖店暂不招商。
申请开店公司及品牌要求:
1.如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2.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须高于50万元人民币(包括50万元人民币)。
3. “女鞋、男鞋、童鞋、运动鞋“类目开店公司依法成立两年及以上。
4. 专卖店/专营店须提供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的完整授权链条,同时链条级数要求不得超过3级(品牌商体系内之间授权可视为同一层级)。
资质材料要求:
一、若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如报关单中商品的商标名称可在商标局官网(http://sbj.saic.gov.cn/sbcx/ )上查询到该类别商品的注册信息,则还须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或者商标受理通知书、完整授权证明;如查不到,则仅须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二、以下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成品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必要检测项要求包括:
1、男女鞋:物理机械性能、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有害物质限量。
2、三岁以下婴幼儿布鞋:异味、标识标志、外观质量、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摩擦色牢度。
3、童鞋:物理机械性能、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有害物质限量、异味。
4、运动鞋:物理机械性能、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有害物质限量。
注:
1)有填充物的产品需加检“原料要求”,真皮类鞋服以及配件需加检“材质鉴定”,儿童皮鞋需加检“异味”;
2)物理机械性能包括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帮底剥离强度、鞋跟结合力、成型底鞋跟硬度、鞋帮拉出强度、衬里与内垫耐摩擦色牢度、内底纤维板屈挠指数等,具体项目请根据送检鞋类的执行标准进行检测。
3)运动鞋物理机械性能包括扯断伸长率、拉伸强度、磨耗、外底厚度、硬度、粘合强度、整鞋屈扰性能等,具体项目请根据送检鞋类的执行标准进行检测。
4)有害物质限量包括pH值、游离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重金属含量、六价铬等,具体项目请根据送检鞋类适用的执行标准进行检测判定。
5)有勾心的鞋需加测钢勾心强制性项目:勾心标志、长度下限值、纵向刚度、硬度、弯曲性能
6)14周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鞋靴(鞋号不大于250mm,童胶鞋除外)在符合本身标注的产品标准质量要求外,还需符合GB 30585 《儿童鞋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
7)请各商家自行做好吊牌、水洗标等产品标识标志的检查工作,使之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优递爱品控会根据市场反馈进行不定期抽检。
类目:家居(生活日用、家装软饰)
申请开店公司及品牌要求:
1. 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高于10万元人民币(包括10万元人民币)。
2. 主营电热暖手器的商标须为R商标状态,其他类目商标处于“R”商标或“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注册申请时间满六个月即可申请入驻。
3. 非《2016年优递爱开放平台重点招募品牌》,须有网商运营团队并有经营满半年以上的网店,在申请入驻时提供网站链接。
4. 开店公司依法成立一年及以上。
5.专卖店/专营店须提供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的完整授权链条,同时链条级数要求不得超过3级(品牌商体系内之间授权可视为同一层级)。
检测要求:
1.若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如报关单中商品的商标名称可在商标局官网(http://sbj.saic.gov.cn/sbcx/ )上查询到该类别商品的注册信息,则还须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或者商标受理通知书、完整授权证明。
2.以下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成品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质检标准规定,且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必要检测项要求包括:
沙发垫套/椅垫套/桌布/罩件/缝纫针织用品: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注:
1)GB18401全项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只考核婴幼儿产品)、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2)请各商家自行做好吊牌、水洗标等标识标志的检查工作,使之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优递爱品控会根据市场反馈进行不定期抽检。
资质材料要求:
1.卫生湿巾(纸)、纸巾(纸)、卫生棉(棒、签、球)、消毒液(剂)、消毒器械、具有抑菌、抗菌、杀菌功能的洗手液国产产品需提供国内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首次进口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产品须提供针对具体产品型号的《卫生许可批件》(卫生部);
3.国产的餐用清洁剂、洗涤剂提供国内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国产或进口的蚊香、杀蟑胶饵、杀虫气雾剂、杀蟑气雾剂、驱蚊液类产品须具备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上述产品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须提供《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需提供针对具体产品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其他说明
储热式及储能式电热暖手器产品必须为(非电极式)R标,并且需符合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99-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储能式电热暖手器适用标准。
本标准于2016年5月25日修订发布,于2016年6月1日生效。
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经营大类:美妆
类目:面部护肤/香水彩妆/身体护肤
申请开店公司及品牌要求:
1. 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须高于50万元人民币(包括50万元人民币)。
2. 开店公司依法成立一年及以上。
3. 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商标状态为R标。
4. 一个店铺进口和国产品牌不能同时经营。
5. 所有提交资料需要加盖入驻公司公章。
资质材料要求:
A 经营国产化妆品
1.需提供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检测项目见备注。
3.工商局下发的国内商标注册证。
4.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网上备案的电子凭证)或者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5.完整的销售授权(保证可以从品牌方追溯到优递爱)。
6.产品清单(每一个品牌上传一份经营产品的清单)。
B 经营进口化妆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需提供一年以内入境且同批次有效-合同号相同)
2.商标注册证
3.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或者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4.完整的销售授权(保证可以从品牌方追溯到优递爱)
5.产品清单(每一个品牌上传一份经营产品的清单)。
备注: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或者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必须是国家食药局出具的文件。
2.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美白类化妆品。
3.如果涉及委托加工的,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或授权书。
4.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统一公布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
5.产品明细、质检报告、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需保持产品一致性。
6.关于检测报告,需符合如下条件:
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且需包含如下必要检测项(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
1)三项重金属:汞、铅、砷;
2)五项微生物: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与酵母菌总数(花露水、指甲油和烫发产品无需检测五项微生物);
3)香水、花露水和指甲油产品需加检甲醇含量;
4)皂类:按照QB/T2485-2008《香皂》标准检测,无需检测三项重金属和五项微生物。
经营大类:个护清洁
类目:身体护肤/口腔护理/清洁用品/女性护理/洗发护发
申请开店公司及品牌要求:
1. 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须高于50万元人民币(包括50万元人民币)。
2. 开店公司依法成立一年及以上。
3.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商标状态为R标;
4.一个店铺进口和国产品牌不能同时经营。
5.所有提交资料需要加盖入驻公司公章
资质材料要求:
A.经营国产洗护清洁用品
1.工商局下发的国内商标注册证
2.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检测项目见备注。
3.完整的销售授权(保证可以从品牌方追溯到优递爱)
4.其他特殊产品行业资质:
1)牙膏等口腔护理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牙膏明细)或者牙膏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营业执照。
2)男女士卫生洗液、卫生湿巾(纸)、纸巾(纸)、卫生棉(棒、签、球)、消毒液(剂)、消毒器械、具有抑菌、抗菌、杀菌功能的洗手液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营业执照
3)国产餐具洗涤剂、清洁剂、保鲜膜、夹链自封袋、纸板餐具等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范围内产品:需提供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商营业执照
4)国产花露水、驱虫产品、蚊香、杀蟑胶饵产品:需提供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和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生产单位营业执照。
5)个人护理的小功率电器,涉及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的需提供CCC认证证书。说明:3C认证详情请查询 http://www.cnca.gov.cn/cnca/rdht/qzxcprz/rzml/images/20080701/4755.htm
B.经营进口洗护清洁用品
1.商标注册证
2.完整的销售授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需提供一年以内入境且同批次有效-合同号相同)
4.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不在国家进口法检目录范围,无法提供入境检疫合格证明的产品)
5.产品清单(产品清单需与报关单产品保持一致性)。
6.其他特殊产品行业资质
1) 花露水、驱虫产品、蚊香、杀蟑胶饵产品:需提供 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和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
2) 个人护理的小功率电器,涉及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的需提供CCC认证证书。说明:3C认证详情请查询 http://www.cnca.gov.cn/cnca/rdht/qzxcprz/rzml/images/20080701/4755.htm
3) 首次进口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产品须提供针对具体产品型号的《卫生许可批件》
备注: 关于检测报告,需符合如下条件:
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且需包含如下必要检测项(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
1)、三项重金属:汞、铅、砷;
2)、五项微生物: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与酵母菌总数(花露水、指甲油和烫发产品无需检测五项微生物);
3)、香水、花露水和指甲油产品需加检甲醇含量;
4)、皂类:按照QB/T2485-2008《香皂》标准检测,无需检测三项重金属和五项微生物。
本标准于2016年5月25日修订发布,于2016年6月1日生效。
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